第六十二章 范阳术士

第六十二章范阳术士

一夜大雪,使得个天地白茫茫,好一派寂寥。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了房间的时候,醉倒在榻上的刘阚微微一动,发出了一声痛苦呻吟。

睁开眼睛,犹自感到天旋地转。

还好,这副身子骨不差,再经过片刻的呼吸调整,总算是撑过了那难熬的痛苦。

晃晃悠悠的起来,见灌婴还所在客房一角的被褥里酣然大睡,刘阚不由得偷偷的笑了。

这个家伙……醒来怕是要难受一下子了!

出门找到了客栈的主人,请他准备了一些食材,然后在客房门口燃起鼎炉,在上面摆上了一个陶盆,滚开水之后,做了一盆子的酸辣汤。秦时还没有醋的这个概念,不过已经有了老醯(音xi,一声平)这种足以代替醋的物品,所以喝起来还是勉强够味儿。

古时,人们把醋称之为醯,或者叫做酢(音cu,四声,同醋)。

相传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帝尧时期,就已经出现。不过这时候的醯和后世的醋不一样。不是液体,而是一种类似于酱的调味品。食用起来的话,味道非常的冲。

刘阚喝了一大碗酸辣汤,发了汉之后,那头晕目眩的感觉,减轻了不少。

正好这时候灌婴也醒了过来,刘阚端着一碗酸辣汤,强迫着灌婴喝下去,总算是让他清醒了。

程邈从屋外走进来,不自觉的抽了一下鼻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很浓的酸味,让他多多少少的感觉有些不适。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

“东主!”

程邈说:“您出来一下,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和您说一说。”

看着程邈神神秘秘的模样,刘阚有些奇怪不解。于是和他一起走出了房间,“程先生,什么事?”

“恩,还是昨天那个命数的事情!”

刘阚已经记不清楚昨天晚上说了些什么,只是隐隐约约的有那么一点印象。

“还有什么不妥吗?”

程邈说:“以观气推运而言,我不过是略知一二。昨晚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有一友,名叫安期,原本是琅琊人,如今就居住在距离此地不远的范阳。此人师从河上公,乃故齐一等一的人物。安期有大本领,能观人成就……东主,我们何不去找他来看看?”

刘阚一蹙眉,“没这个必要吧。”

“怎么没必要?很有必要……安期不禁精通术数,还专擅黄老之学,有经天纬地之才。

反正我们还要在张县停留两日,何不趁此机会前去求教?

这边的事情,交给灌婴打理就好。等他收拾妥当了,咱们差不多也该从范阳回来,然后启程,不会耽误东主的大事。总之,小老儿以为,东主您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再说。”

刘阚不禁感到奇怪。

今儿这程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坚持要自己去见那安期?

不过,刘阚已经知道,这程邈也是个有本事的人物。有本事的人,往往做事都有深意。既然他如此坚持,想必一定有他的用意。如今程邈是自己的隶奴,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想必也不会做出对自己有害的事情……恩,既然如此,且听他一次吧。

“既然先生这么说,阚敢不从命?”

刘阚说:“不过我们要先弄醒了那醉鬼,然后再说去范阳的事情……灌婴,灌婴,起来了!”

那灌婴在喝了酸辣汤,出了一身的汉以后,手脚发软,又倒在了被褥里。

刘阚走过去,把他摇醒。

“灌大哥,我和程先生有事情要去一趟范阳,最多三天就回来。采购的事情,就由你来负责,三天后我们返回动身……马我们骑走了,你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给我们呢?”

灌婴这时候已经清醒了,只是浑身发软,全身没劲儿。

“好端端的去范阳做什么?”

灌婴嘀嘀咕咕的说:“不过昨晚那么大的雪,估计想要赶路,一时半会儿也是不可能了。

把酒留下来,你们就去吧。

对了,三天……你们可不要一去不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

“神经病!”

刘阚笑骂了一句,然后带上了些钱两,收拾了一下东西。正午时分,和程邈离开张县。

这一次,他们是骑马走的。

刘阚的骑术在这一路上,经过灌婴的调教后,颇有成绩。虽然马匹是平鞍无镫,却已经无法难倒刘阚。不过,若说想要骑马打仗,那是绝没有可能的事情,至少现在不行。

“娘的,回头一定要弄出个马镫来,再把这马鞍改进一下,否则真的是难受。”

程邈是老秦人,骑马自然也不成问题。

二人离开了张县之后,打马扬鞭,朝着西北方向而去。

这范阳(今河北省定兴县境内)是一座新城。始建于秦王政二十一年,距今不过七年的时间,是一座县城。

距离张县并不算太远,中午动身,大约在子时前就能够到达。

不过,依照秦律,戌时就会关闭城门,不在放人通行。刘阚程邈二人,在抵达范阳之后,只好在距离县城外十几里的一个村落中先安顿下来。一夜无事,第二天直奔范阳。

范阳有人口大约一万两千户,共近六万人。

新建的城市,街道错落有致,以经纬格局而建,颇有一番气象。

一场大雪过后,气温陡降。但是对范阳却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

程邈老马识途,带着刘阚穿过了几条街,很快就找到了安期的住址。

这安期,在范阳也算是小有名气,提起来后大都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可是呢,刘阚他们来得不是时候,安期家大门紧闭。据邻居说,早在一个月前,安期就一个人出门远游了。

似安期这种人,行踪飘忽,难以琢磨。

兴之所至,是想到哪儿,走到哪儿,根本就不会留下确定的归期和方向。

刘阚和程邈,看着紧闭的大门,相视苦笑摇头。

“东主,都是小老儿的错……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不过还好,总算是没有搬家。”

“那我们该怎么办?”

程邈说:“似安期这样的人,行踪不定,很难说他什么时候能回来。要不这样,我们先回去,等办完了事情,回来的时候再来看一下。说不定那个时候,这家伙就回来了。”

似乎也只有如此了!

刘阚挠挠头,想了想后说:“程先生,要不我们留个书信,请他的邻居转交给他。免得他回来了,不知道咱们来找过他,不两天又出游了……您也说过,他那种人,兴之所至,难以琢磨嘛。”

“东主所言甚是!”

程邈想了想,从怀中取出了一块木简,在上面刻了一个很奇怪的符号,然后请安期的邻人到时候转交。刘阚也没有追问,程邈这样的人,身上肯定有自己的秘密,何必多问?

办完了事情之后,刘阚突发奇想。

这么急匆匆的来,急匆匆的走,实在是有些不妥。

所谓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在范阳停留一天,顺便还可以看一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也算不虚此行。想到这里,刘阚和程邈说了一下,两人就在范阳大街上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待安排妥当之后,二人施施然走出客栈。

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游荡,东看一眼,西看一下,不时就这范阳的风情做出些评论。

不知不觉,已经是正午时分。

刘阚正准备找一家酒楼吃饭,可没想到,拐过街道,就看见远处有一群人围成了一圈。

“好像有热闹看啊!”

刘阚和程邈打趣道。这两个人,一个背负了两世记忆,一个饱经沧桑。对于这种街头的热闹,都不甚有兴趣。于是相视一笑,准备置之不理,先找地方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谁能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一个清雅,但却很洪亮的声音从人群中响了起来。

刘阚停住了脚步,诧异的向那人群看去,“程先生,似乎那边有事情啊。”

程邈点点头,“东主,不如一起过去看看吧。”

二人当下转身走过去,来到人群外面,刘阚仗着身强力壮,带着程邈往人群里挤了进去。

“挤什么挤?”

有那被挤到一边的人不服气,开口想要咒骂。可是被刘阚扭头看了一眼,顿时闭上了嘴巴。

也难怪,刘阚生的膀大腰圆,体形魁梧。

加之经历过战场杀阵,身上带着一股子剽悍之气。手中还拿着剑,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被挤开就挤开吧,别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丢了性命!

人群中,一个年纪大约三十出头,身穿破烂的青粗布大袄,正跪在地上。在他身旁,横着一具死尸。是个老翁,看样子已经死了些时日,青白的脸色,给人一种可怖的感受。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文士很单薄,也非常的瘦弱,跪在尸体旁边,大声的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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