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轩昂番外

嘟嘟已经六岁了, 目前住在总空大院里。

她是个皮肤黑黑,腿儿长长,瘦的像只猴儿一样, 不是在爬墙就是在上树的小野丫头。

大院里的大朋友小朋友们总是闻她变色。

倒不是因为她有多凶, 而是一起玩转圈圈, 他们转不了几个就要晕要吐,嘟嘟只要一转起来, 就是一只小陀螺,可以不停不歇不喘气儿。

一起玩跳房子, 上初中的大哥哥们都得换次腿,只有嘟嘟, 不但单腿跳的一气呵成, 还可以跳完左腿跳右腿。

就在幼儿园里, 她也是闻风丧胆的存在,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可以原地转完30圈还能走一条直线, 走完还能劈叉倒立, 竖蜻蜓的小朋友。

院里的爷爷们总说以她的体能条件,将来会成一名出色的女战斗机飞行员, 但奶奶们却说, 瞧她那两条大长腿,将来必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芭蕾舞演员。

嘟嘟的爸爸是个战斗机飞行员,前段时间去前线打仗了,要他在的时候,嘟嘟转完圈儿, 还敢在围墙上走直线呢。

嘟嘟的妈妈是个芭蕾舞演员, 最近也去前线慰问演出啦, 她可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 因为她会把嘟嘟架在脖子上,放在肚皮上一起练功,还会教她劈叉倒立,俩母女一起竖蜻蜓。

所以嘟嘟才会是大院里让所有孩子自愧不如的大熊崽。

但她也是有缺点的,因为她有一个叛徒小舅。

每当小朋友们玩不过她,恼羞成怒时,总会喊:“陈轩昂,大汉奸,大汉奸,陈轩昂。”

不像外面,人们对汉奸啊,叛徒啊的,已经不是那么不齿了。

总空可是全国乃至全军方,觉悟最高的机关,孩子们的觉悟比大人还要高。

嘟嘟曾问过妈妈,她真有一个叛徒小舅吗?

妈妈给她看过照片,那是个白白净净,非常帅气的年青人,穿着漂亮的黑西服,打着黑色的领结,连眼睛都是笑笑的。

然后妈妈告诉她:“这就是小舅,他现在在国外读硕士,早晚有一天他会回来看你的。”

“要是他不回来了呢,小朋友们都说他是叛徒。”嘟嘟说。

妈妈搂紧嘟嘟,亲吻她黑啾啾的小脸颊儿:“他不回来也不意味着他是叛徒,因为选择留在哪里是他的自由,谁要再敢说他是叛徒,你喊妈妈,妈妈帮你揍他!”

妈妈帮忙揍了几回人后,小朋友们终于不喊了,但最近妈妈不在家,什么何小四,高林林一类的坏哥哥们,路上看到嘟嘟,就总喜欢喊两句。

有一回何小四还悄悄说:“小嘟嘟,本来你爸爸今年可以提旅长的,就因为你小舅是个叛徒,旅长要换我爸当啦!”

爸爸当不了旅长,嘟嘟可不开心,因为旅长的肩膀上有三颗星星,而爸爸现在只有两颗,肩膀上加星星,可是爸爸最开心的事。

所以虽然爷爷总是举着报纸给嘟嘟讲爸爸带领的飞行队又打了哪些胜仗,大姑父还总是背着奶奶和大姑给嘟嘟买她最爱吃的冰棍儿,但她依然不开心。

奶奶和大姑也不开心,居嘟嘟悄悄听来的,还是因为爸爸和妈妈。

用她们的话说,小舅一天不回来,单位就有理由压着他们的升职。

唉,小小的嘟嘟不开心呐。

而就在她的不开心中,突然有一天,宋小玉阿姨拦住嘟嘟,又吻又亲:“嘟嘟,你小舅硕士研究生毕业啦,还要在北城举办钢琴演奏会,他要回来了,他真的要回来了。”

嘟嘟并不懂啥叫个钢琴演奏会,但她看到了,小舅的照片被印在了报纸上。

她也不懂,为什么小玉阿姨要哭呢?

“小玉阿姨,你干嘛哭呀?”孩子问。

宋小玉抹眼泪:“别人都说他不会回来了,但我坚信他会,看吧,他不但回来了,而且一来就要开演奏会,现在票都卖完啦!”

登在报纸上的事情做得了数吗,那个小舅他果真回来了吗?

放学了,大院里一帮上了小学的孩子们补习完回来了,路过嘟嘟,何小四声音小小的:“嘟嘟妹妹,你的叛徒舅舅真的回来了?”

高林林:“听说他还要开演奏会,是不是真的?”

还有个小女孩说:“我听我大姐说他长得特别帅气,超级好看!”

这下嘟嘟不高兴了,她说:“不可能,他肯定很丑,又丑又难看。”

谁让他总呆在国外,让奶奶和大姨总是叹气,又让嘟嘟被小朋友们嘲笑的。

嘟嘟单方面宣布,小舅丑死了,又丑又难看。

“他不但丑,说不定还臭臭的,是个丑八怪!”跳上乒乓球桌,小女孩大声说。

但突然,小朋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呼啦啦全跑了。

“冷舒?”身后有人在喊她,声音可温柔了。

嘟嘟闻声转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线衣,头发长长的男人,哇,他的皮肤好白,眼睛笑笑的,瘦瘦高高,而在一瞬间,嘟嘟就认出来了,这就是报纸上那个舅舅,他好白,好高,好帅。

而且跟妈妈一样是长头发。

嘟嘟心说他可真好看呀。

但一想到因为他,自己总是被大家嘲笑,她立刻就不喜欢他了。

抱臂,她说:“哼!”

“喔,你不是冷舒,你叫冷哼!”轩昂说着,伸手:“我是你的舅舅陈轩昂。”

这果然是舅舅,他还想抱她?

哇哦,离得近了点,嘟嘟闻到他身上香喷喷的,真好闻。

但谁会让一个叛徒小舅抱呢?

嘟嘟在乒乓球案上连着蹦蹦几下,突然一跃,轩昂给吓坏了,大叫:“小心。”

他的小外甥女已经窜排球网上了,而等他追到排球网杆前时,她跳了下去,连窜几步,从钢管爬上篮筐,就在他以为她要摔跤时忽而一个旋转,跳下来,她脚下仿佛装着弹簧,她连蹦带跳跑远了!

轩昂怀疑自己认错人了。

因为这绝对不是他六年前回来时那个娇娇软软,可可爱爱的小宝贝儿。

她似乎变得不那么可爱了。

……

轩昂再度出国后,已经整整六年了,这才刚刚回来,他在国外已经小有名气了,总空在听说他要回来之后,帮他办了一场独奏会。

从担心他不回来,到他不但回来了,而且一回来就回单位报道,且不说总空的领导们一颗心落回了胸膛里,冷家人的心也总算安稳下来了。

他多年未归,自个儿家还有很多事,现在都是梅霜帮他打理着。

她把胡茵留的珠宝,大黄鱼全收在一只大箱子里,专门给他看。

“原来那蜂窝煤炉子吧,让咱嘟嘟给拆了,这些东西就挪到了我们家,你看看有没有缺什么,现在银行有保险柜的,买一个,把它都搬回家去吧。”她说。

轩昂抬头看,小丫头躲在她爷爷肩膀后面,两眼戒备,也在看他。

“这些东西我早在出国前就跟我姐说过,全留给她了,以后她不论有几个孩子,一人一半,我不会再要它了。”轩昂说。

梅霜说:“你还小,还傻,亲姐弟也要明算账,你自己难道不生孩子,别说感性的话,照着你妈的遗嘱,你们一人拿一半就得。”

轩昂笑:“不不,人生太苦了,我不会结婚,也不会生孩子的。”

“别瞎说,是人就都会结婚,也会生孩子,你现在不想,是因为你还没遇到那个叫你想生孩子的人。”梅霜说:“孩子为啥哭着来到世间,就是因为人生常苦呀,但日子再苦,看看孩子人就开心了……对吧嘟嘟?”

奶奶不论说什么,都喜欢来个,对吧嘟嘟。

嘟嘟趴在爷爷脖子上,大声说:“对!”

从她明亮的大眼睛和满脸的笑中,轩昂依稀看出她小时候的可爱,伸手说:“嘟嘟小朋友,我带你出去买冰棍吧,我听说你喜欢吃红豆沙的。”

“不要,大姑父一会儿会来,悄悄带我去……”嘟嘟话说到一半,看到奶奶眼神不对,立刻抿嘴巴,两只眼睛越睁越大,嘴巴越来越小。

随着梅霜瞪眼睛,从小野猫到小乖猫。

“这是墨水厂的合同,去年老合同到期,市工商局的领导亲自出面,要求用老合同再续签二十年,你峻哥没答应,看你自己吧……”梅霜说。

轩昂点头:“好!”

墨水厂只是个小厂,印些作业本儿,生产点墨水啥的,如果不是因为廉价的房租,它连成本都搞不出来,而为了压缩成本就把别人的地皮免费拿去用,那是不合理的,在西方呆过,还洗过盘子的轩昂于此嗤之以鼻,不过还好,据说国家已经准备开始搞市场经济了,而他,准备在墨水厂的原址上开设一个艺术学校。

那也是他愿意回来的初衷。

他愿意回来,也入职文工团了,但他不会在文工团呆太久的。

他没有他姐那么圆滑的性格,能在刻板的体制内,在条条框框下还能把自己想做的事全做了,做的风生水起。

也没他姐夫那么纯粹的品格,不可能无条件的去遵从那些条条框框还甘之饴。

他要做一个独立的音乐人,做只属于自己的,带着强烈个人风格的音乐。

他看着嘟嘟。

虽然她黑黑的,野巴巴的,但似乎很好玩。

轩昂想跟她玩一会儿。

梅霜看出他的心思了,使着说:“嘟嘟,你舅舅过两天要开音乐会,咱家没琴,陪他去文工团练琴。”

“不要!”嘟嘟说着跳上光滑的红木沙发椅背,单脚一跃,人已经在楼梯扶手上了。

轩昂一眨眼的功夫,楼梯上倒吊下来两只眼睛,眨巴眨巴。

轩昂是这年头凤毛麟角的,愿意归国的留学生了,而他这次开独奏会,要演奏的全是诸如李斯特,贝多芬,肖邦等人的名曲,总团会把团里最好的一架钢琴送到胡同那个家里,所以轩昂不需要去团里练琴。

但小外甥成功吊起了他的顽心,他说:“你不去可不行,因为我……我是个瞎子,我走不了路,你得扶着我去练琴。”

眨眼的功夫嘟嘟已经在眼前了:“你在骗小孩儿吧,我不信你是瞎子。”

“你是个男孩儿吧,你怎么穿小裙子呀?”轩昂故意说。

嘟嘟毕竟小孩儿,很好骗的,顿时说:“哈哈,我是女孩,我穿的是小裤裤,看来你真是个瞎子,你都看不到我的小裤裤。”

凶巴巴的小丫头在听说舅舅是个盲人后,立刻就热情了,肩膀一顶说:“来吧舅舅,你可以像爷爷一样,拿我当拐杖。”又说:“我会慢慢走,特别特别慢,不会让人知道你是个瞎子的。”

轩昂发现了,这孩子跟他姐一样,脾气刚硬,但内心善良,和她妈妈一样喜欢怜悯弱者,有种侠义心肠。

扶上女孩的肩膀,他从冷家出来了。

随着他们甥舅出门,一群小孩四散奔逃。

轩昂全都看到了,却故意问嘟嘟:“我听见好多脚步声,是不是有坏人啊?”

嘟嘟大喊:“何小四你别跑,给我回来!”

又对轩昂说:“他们都是说你是叛徒的坏孩子。我现在知道了,你不是叛徒,你是个瞎子,你是因为眼睛瞎了才回不来的。”

又气哼哼的说:“我要让院里所有的小朋友都知道你不是叛徒,你很可怜!”

轩昂一愣,他只是跟嘟嘟开个玩笑,结果她却当真了?

她也太傻了吧?

他觉得好笑,但笑着笑着就想起当年,他姐刚去找他时,他都12岁了,但还是会被她骗的一愣一愣。

一看到何小四还在躲躲闪闪,嘟嘟又开吼了:“何小四你别鬼鬼祟祟啦,快来看我的瞎子舅舅,他好可怜的。”

这下何新松的儿子何老三窜出来了:“小嘟嘟你傻呀,他不是个瞎子,他是骗你的。”

嘟嘟已经真情实感了:“他就是瞎的,何小三你个坏哥哥,你凭啥说他不瞎?”

凭啥?

何老二窜了出来:“傻嘟嘟,瞎子都是戴墨镜的,你舅没戴墨镜。”

轩昂不疾不徐,从裤兜里掏出墨镜来戴上。

小孩子嘛,天真又单纯,因为这年头戴墨镜的人太少,而且瞎子阿炳戴墨镜的形象深入人心,所以哪怕大孩子们,对瞎子的了解,就只有一种判断:戴墨镜。

随着轩昂戴上墨镜,一帮小屁孩全傻眼了:“哎呀,嘟嘟舅舅还真是个瞎子?”

大家觉得不对,可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全茫然的看着轩昂,

嘟嘟伸手让轩昂抱起自己了,摸他眼镜:“可怜的舅舅,你为什么不告诉妈妈你是个瞎子呢,呜呜,你好可怜呀。”又说:“院里的哥哥们好坏,说你再也不会回来了,还说我爸爸当不了旅长,我要收拾他们!”

说起冷峻夫妻,轩昂对他们是有愧疚的。

他是从总空被派出去的,是部队籍,如果他脱离国籍,滞留国外,虽然影响不到冷兵,但于在战斗机飞行部队的冷峻,在外交部的思雨将会有直接关系。

轩昂读了三年本科,两年硕士研究生。

国家只支持他读完本科,所以从三年前开始,总团就一直在喊他回来,吴团长先是用请的,再是用骂的,后来变成哭着哀求。

因为是自己送出去的人嘛,怕担责任,吴团长甚至以死相逼。

当然,也反复说过,如果他不回来,冷峻和思雨的前途都要受影响。

轩昂曾被激到逆反,甚至连电话都掐了,但之所以他没有放弃信念,还想回来,恰就是因为,冷峻和陈思雨,从来没有因此直接开口,或者逼过他一句。

但他一直以为那只是成人世界里的意见不一。

合着就连这小小的丫头,都因为他的不回来,而在院里广遭排挤了?

“你想怎么收拾了他们,打他们?”他问。

嘟嘟说:“打就算啦,你会不会玩原地转圈圈呀,30圈转完走直线,你都不需要跟我一样厉害,只要比他们厉害就好啦!”

轩昂一愣:“我不会转圈圈。”他是个行动上的矮子,没有任何方向感。

“那你会干啥呀,跳房子,玩弹珠,滚玻璃球?”嘟嘟又问。

“我会弹琴。”轩昂说:“这样吧,我可以送几张票,让你的小朋友看我弹琴。”

女孩撇嘴:“弹钢琴有滚玻璃珠厉害吗?”听起来好像不太厉害喔。

“你的小朋友们大概不觉得厉害,但他们的爸爸妈妈肯定会觉得厉害的。”轩昂说。

“哇喔?”嘟嘟眼睛亮了:“舅舅跟爸爸一样厉害。”

嘟嘟的爸爸,就是所有小朋友的家长都认为最厉害的那个爸爸。

看来小舅和爸爸一样厉害呢。

虽然舅舅害她没面子了很久,但现在嘟嘟已经喜欢他了。

怜爱了呢,她的瞎子舅舅!

不过嘟嘟又担心一点:“可是小朋友们的爸爸妈妈会去看你弹钢琴吗?”

“会的吧,应该会!”轩昂笑着说。

他出国到现在整整八年了,在完成六年学业后,顶着总团连番给的压力,他用了两年时间,在欧洲各国参加了大大小小将近两百场钢琴比赛。

他从一开始就被出版商封杀了,但他的手还在,他有一大批优秀的原创作品。

而当无法用出版出人头地时,他就只能用参加比赛的方法。

最终,他在慕尼黑遇到了一位非常优秀的,国际级钢琴家,那位钢琴家非常赏识他,帮他联络,在慕尼黑出版了一系列的钢琴曲。

渐渐的有人请他开演奏会了,还有大剧院,大导演愿意跟他合作,请他参与制作大型歌舞剧了,轩昂在西方也算声名鹊起了。

而这时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决定,他推掉一切邀约,并向所有的友人,导师们宣布了自己将要回国的消息。

听说他要回国,曾经鼎力支持他的那位钢琴家非常震惊。

因为在西方人的印象中,东方既没有钢琴艺术,也没有钢琴发展的环境与土壤。

那位钢琴家还认为,一个钢琴艺术家也只有在欧洲,在西方才能扬名。

轩昂要回华国去做一名演奏家,他既不理解,也不支持。

他甚至还认为轩昂是被国内关系给胁迫了,还承诺,只要他留在慕尼黑,自己就会帮他把他国内的亲人全部移民出去。

当时轩昂是这样说的:“先生,华国有两千年的文艺史,虽然我们没有钢琴,但我们有很多种乐器,都跟钢琴一样,源远流长,并形成了其独特的文化,而且华国人不是不懂艺术,他们不但懂,而且品位非常之高,那不是来自于某个阶段的教育,而是一种,来自文明古国,几千年的文化传承所积淀的,审美眼光!”

那位钢琴家说:“也许你是对的,但你不得不承认,钢琴于华国人,就像京剧于我们西方人一样,我们会慕名前去瞻仰,但因为本身的文化差异,是引不起共鸣的,而艺术最需要的,就是观众与钢琴家之间的共鸣,既你连共鸣,知己都找不到,有怎么能在将来进行持续的创作。”

轩昂也不知道钢琴在东方会不会有知己。

他下定决心回去,只是因为再呆下去,他就要害姐姐和姐夫从此以后人生和事业都得到头了。

他不能那么自私,在姐姐拼尽全力送他出国后,斩断她的理想,只为让自己功成名就。

而就在听说他要回来后,总团上下大喜过望,吴团长更是激动的手舞足蹈,并当既筹备了一场只属于轩昂的独家演奏会。

而各大媒体,报纸也刊登可大段大段的,关于轩昂的介绍,以及他要演奏的,诸如贝多芬、肖邦、李斯特等人的生平,音乐风格等。

收音机,电视台也竞相放起了各位钢琴大师的名曲。

就现在,随便出门,进了哪个胡同,那音乐必定已经从样板戏改成钢琴曲了。

至于陈轩昂,跟在国外享誉盛名,在国内默默无闻的思雨完全不同。

他在西方只是千千万万籍籍无名的钢琴家中的一个,但在国内,因为他留学了,还回来了,再加上总团的大力吹捧,居然反向出名了。

现在,新闻登了,演出排好了。

而演出票,据说在开售三个小时后就完全售罄了。

轩昂还不敢肯定观众会不会有共鸣,但他敢肯定的是,等他的独奏会开始,现场将座无虚席。

钢琴在华国只是一门新兴艺术,人们还不了解它,也不懂得如何欣赏它。

但他们给予它的热情和关注,就像它正在逐渐打开的国门一样,都是一种试探性的尝试,又抱着无比的热忱。

大院里那帮笑话嘟嘟的小屁孩儿,他们不懂音乐,不懂钢琴,但当嘟嘟的舅舅坐在台上弹奏,而台下座无虚席,他们肯定都会傻眼的。

想想轩昂就替嘟嘟觉得开心。

这时嘟嘟忽而问:“瞎子小舅,天都黑了,你还戴着墨镜,还抱着我,能走吗?”

轩昂要穿帮了?

他说:“瞎久了就习惯了。”

“哎,那个是小玉阿姨,你看到了吗,别躲呀,她是个好阿姨。”嘟嘟又喊。

轩昂看到宋小玉了,估计应该是来找他的,下意识就躲起来了。

而说起宋小玉,就得说说他的感情生活了。

他不喜欢宋小玉。

倒不是说对方不够优秀,而是,他喜欢的是跟他母亲一样,既拥有女性的小温柔,又拥有男儿般的,勇者胆识的女性。

他从小喜欢班上一个矮矮的,瘦瘦的,皮肤黑黑的,被大家称做丑小鸭的小女孩。

那女孩姓王,是他所就读的,十二中王校长家的侄女。

轩昂喜欢她的性格,也喜欢她的文彩,一直都在默默暗恋对方,并且在出国后,虽然通信极为艰难,但他一直跟对方保持着通讯。

那个女孩中学毕业后进了医院,并且也申请了公派留学,不过她去的是国。

而等她到了国之后,轩昂曾专门打听到对方的学校,专业,并寄了信去,诉说了自己对她的爱恋和仰慕。

丑小鸭大概也没想到,一个从小就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钢琴王子会暗恋自己,她不敢相信,且受宠若惊,但同时,她也对轩昂坦诚,说自己虽然能写点小文章,当并不打算当个作家,她的理想是在国当医生,名利双手。

她还说,自己出国就是为了留在国,而且在择偶时,对于男性,会把经济能力,财力看的比外貌更重要。

然后对方委婉的告诉轩昂,她邀请他去国,并希望他能用他在北城的财产资助她一把。

当然,只要他支持她成为医生,她回会用一生来支持他的钢琴事业。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种强者对强者,强强联盟的双赢联姻,只要轩昂答应,他的社会地位,财产,就可以轻轻松松跻身发达国家中产行列。

但当时的轩昂是个被出版商封杀,在酒吧弹钢琴谋生的穷学生。

虽然在北城他有很多东西,但在轩昂的认知里,那并非处于他的财产,而且他早就把东西都留给姐姐了。

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富有的人。

所以,他拒绝了对方的建议,那段还未开始的恋爱也就无疾而终了。

也是从那时起,轩昂就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了。

他知道宋小玉的意思,知道她从小喜欢自己,想跟他结婚。

可他曾经没有爱过她,将来也不会爱她,就那样稀里糊涂跟她结婚,于她来说未免太残忍了点。

轩昂躲开了宋小玉,却又迎面装上冷梅。

冷梅看得出来他在躲宋小玉,而她在年龄大了以后,思维也走上了她老妈梅霜的老路,她拉过嘟嘟的手,问:“轩昂啊,你觉得嘟嘟可爱吗?”

乍一见,轩昂觉得嘟嘟跟曾经那白嫩嫩,软嘟嘟的样儿完全不像了,一点都不可爱,简直跟他漂亮可爱的姐姐迥异,都不像他姐生的。但他才跟她玩了一会会儿,就完全否定了自己最初的想法,她虽然皮肤黑黑的,脾气倔倔的,可她那么活泼,那么生动,她让轩昂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这么可爱的孩子了。

“可爱!”他由衷的说。

冷梅说:“跟小玉结婚吧,很快你也就可以有这样可爱一个宝宝了。”

“不不,这世界上可爱的孩子,有嘟嘟就够了,我不贪,也不是那种看到别人有什么,就费尽心机,自己也想得到的人。”轩昂说。

冷梅叹气:“你姐说你虽然看着温默,但是个最固执的,看来还真是。”

他除了音乐就没有别的爱好,既不贪财,也不贪图享受,他的思维中只有音乐,创造音乐,用音乐表达人生。

这种人,除非他自己愿意,你是很难说服他的。

既劝不得,冷梅也就不劝了。

嘟嘟不好好走路,非得蹦蹦跳跳,刚好到一个台阶处,眼看栽倒,轩昂冲了过去:“宝贝小心,要摔倒啦!”

嘟嘟先说:“谢谢瞎子舅舅!”

但她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立刻就醒悟过来了:“不对啊舅舅,你不是瞎子吗?怎么能看到台阶的?”

冷梅也才见轩昂,正好看他戴着墨镜,吓一跳:“轩昂你眼睛看不见了?那你还怎么弹琴?”

轩昂忙挤眼睛,还想再多骗嘟嘟会儿,但他的小外甥可聪明了,而且她是有脾气的,双脚蹦蹦,小女孩撇嘴哭泣:“小舅你居然是个骗子,呜呜,我再也不爱你了!”

轩昂还没看过女孩子哭,给惹了个手忙脚乱:“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跟你玩一玩!”

甥舅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嘟嘟越听越生气:“哼,你是个坏舅舅,我不爱你啦!”

女孩跳上围墙,在轩昂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连蹦带跳的跑远了。

舅舅给嘟嘟带来了很多礼物,有小朋友们最羡慕的彩色连环画,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还有美人鱼,丑小鸭和白天鹅,还有很多超级好看的小裙裙,孩子们最喜欢的各种蜡笔,水彩笔,水晶球,带芭蕾人偶的八音盒等。

其实不必等到独奏会。

天才的钢琴家陈轩昂是个传奇,他的故事被人们口口相传,随着他回归了,要开音乐会了,从总空到各个文艺单位,乃至整个北城,所有人都在议论他,总空大院里一帮小屁孩儿,一首完整的钢琴曲都没听过,但再说起轩昂时,可不敢再喊他叫叛徒了。

唯独嘟嘟,不但不喜欢舅舅带来的礼物,还因为他骗了她而耿耿于怀,但凡看到舅舅,就会像只小猴子一样,立刻蹦远,躲起来。

当然,她并不懂得啥是个演奏会,所以直到爷爷奶奶把她带到演奏会现场,直到舅舅上台前,嘟嘟并不知道舅舅的优秀来自于何处。

她只是个小宝宝,跟着爷爷奶奶来看演出的。

院里很多小朋友也都来了,但是坐在后面,只有嘟嘟和爷爷奶奶坐在第一排。

真正优秀的钢琴家是什么样的呢?

嘟嘟因为从小跟妈妈跳芭蕾,于芭蕾舞曲可熟悉了,但她跟着妈妈只是好玩,她并不喜欢跳舞。

而陈轩昂在台上演奏的第一曲,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是嘟嘟还在娘胎里时就在听的胎教曲。

她的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当轩昂的手轻轻按上琴键,当他扬起那张五官分明,鼻梁悬挺的脸,当他忧郁的双眸凝视琴键,当琴声宣泄而出,嘟嘟从这古老的曲子里,却听出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新奇。

从舅舅的琴声里,糖果仙子的轻盈可爱,欢乐甜蜜,《阿拉伯舞曲》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以及《牧童》,当它随着琴键倾泄而出,嘟嘟恨不能站起来,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下一首是《浮士德的天谴—妖精之舞》,这是嘟嘟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她也从不曾对芭蕾感过兴趣,但在听到它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立刻就有了芭蕾舞者翩翩起舞的片段。

台上的钢琴家演奏的无比投入,台下的观众或者懂,或者不懂,但轩昂的琴声有种魔力,能让人带入自己的情绪。

当《普罗米修斯》结束时,嘟嘟举手鼓掌,并对爷爷说:“爷爷,我想跳舞!”

冷兵一愣,旋即说:“但你原来总说你要当飞行员。”

女孩趁着鼓掌间隙高声说:“但舅舅的琴声让我觉得跳舞是件超级开心的事呀。”又问:“开战斗机能像跳舞一样好玩吗?”

冷兵再度愣住,终于还是客观的说:“不但不好玩,而且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我要跳舞,我想跳舞!”嘟嘟说着,开心的朝台上挥舞起了手臂。

因为舅舅欺骗过她,嘟嘟依然不喜欢舅舅。

但舅舅的琴声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开心,女孩也终于懂得为什么妈妈总会说,当有轩昂伴奏,舞剧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了。

坏坏的舅舅弹的琴可真好啊,琴声或急或慢,蕴含着的感情或快乐或悲伤,它牢牢牵着嘟嘟的,以及在场所有观众的心。

于轩昂,这是验证华国人是否懂钢琴艺术的试探,而于嘟嘟,这是她音乐美学和思想的启蒙。

在此之前,嘟嘟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而在听完舅舅的演奏会,在如雷动的掌声里,嘟嘟确定了一件事情:她要在轩昂舅舅的伴奏下,像妈妈一样,永远生活在舞台上,灯光下,琴声中。

她要跳一辈子的舞!

而轩昂,也从如雷般的掌声中确定了一件事,在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的古老国度,长久的历史传承让他的同胞们更加懂得欣赏艺术。

艺术无国界,它是只要艺术家足够优秀,表现的足够好,就能引起大众共鸣的东西。

或者如今的钢琴艺术在国内还算小众,但观众足够热忱,他们对他还抱着一种偏见,一种,自己培养的孩子终于登上殿堂式的,偏宠,宽容的偏见。

所以他们给予他的掌声,比之他的真实水平还要更多更多。

陈轩昂一身西装笔挺,长发飘逸,走到台前鞠躬,大幕闭合的同时,属于他的钢琴时代,也在华国拉开了帷幕!

《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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